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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法院学习《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3-03-29 11:00:51



向阳区法院学习《八项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干警作风建设,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院党组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学习活动。

    3月29日下午,三位副院长分别带领主管的部门进行学习。在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具体内容》、《黑龙江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鹤岗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后,干警们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讨论,纷纷表示把《规定》融入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打造“亲民、爱民、为民”的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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