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法院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采取五项措施全面落实纪检监察监督责任。
落实院领导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责任制》、《审务督察实施细则》、《案件回访实施细则》等制度,细化、落实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不到位、群众反映较多的干警,院领导“一对一”与其交流谈心,及时提醒、纠正问题,防微杜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的报销审批等制度。
落实“一把手”监督责任。院长带头讲政治、抓学习、转作风、贯彻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组织全院干警及时参加上级法院、县纪委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加强人、财、物统筹协调,严把干部选任标准。
严格组织纪律。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加强对选人用人、评先选优工作的监督力度,凡提拔使用、评先选优候选人推荐材料一律报纪检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否则一律不得上会研究。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民主集中制的落实,确保各项纪律落到实处。
注重纪检督察制,对干警执行制度规定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经常性督促检查。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适时深入庭审和执行现场,检查监督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等遵守审判纪律、执行纪律情况及工作作风,以便检查和及时纠正干警的违纪违法行是落实上级交办事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