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安全检查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精神,进一步加强向阳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6月22日,鹤岗市向阳区法院法警大队召开全体法警工作会议。会议由李方明院长主持,全体法警参加会议。
会上,法警大队长赵剑锋通报了省高院《安全检查工作问责暂行办法》的具体措施和精神实质,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李方明院长就下阶段警务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警务安全意识。全体法警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理念,时刻绷紧安全保卫这根弦,对来访人员安全检查要做到细致到位,严防违禁物品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场所、办公区域。
二是落实制定安全保卫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预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危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审判秩序,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三是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通过集体学、个人学、定期学、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通过不定期组织处突演练,定期组织法警综合业务技能训练及安检技能培训,确保技能熟练过硬,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提供行动保障;相关规则塑封成册,发放到安检岗位,让每个法警时刻学习,遇突发事件首先用规则说话,实施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