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四日下午十三点四十分在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分行诉被告高山、鹤岗市金泰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8-04 1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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