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将不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列入该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2016年5月,被执行人王某因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我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王某准备去银行贷款时,被查处有不良的征信记录,所以不能对其贷款。王某立即从外地赶回鹤岗,却又在购买回程机票时,被告知因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王某只好坐着长途火车赶回来。赶回鹤岗后,王某第一时间将5万元执行款交到了办案法官手上,案件成功执结。办案法官当天便将执行款发还给了申请执行人,同时将王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