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市法院系统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战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向阳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质效与工作水平,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2017年8月,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力执行涉民生类案件。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代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协助执行单位某银行未履行法律义务,未冻结被执行人代某银行账户中的工资款,使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经多次约谈该行负责人未果,随即本院依法对该银行下达通知书,责令其对应冻结而未冻结款项予以追回,逾期不予追回的,将对其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迫于法院威慑,该银行负责人主动垫付了未予冻结部分的执行款项,案件顺利执结完毕,有效维护了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我院破解执行难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