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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法院四项措施 做好“涉老”案件审判

发布时间:2013-01-28 10:37:39


    向阳区法院认真贯彻省法院“法官五进”活动的要求,组织法官深入社区、乡镇广泛调查研究。针对调查所反馈的老年人诉讼困难的状况,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涉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

    一是对“涉老”案件实行司法救助。对老年人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照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提供“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司法救助,让老年人有理没钱也打得起“官司”。

    二是对“涉老”案件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老年人诉讼可采取口头、电话等方式立案,法官还可以登门到老年人家中立案。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优先安排开庭时间和执行时间,及时调配执行干警。

    三是对“涉老”案件,实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对虐待、遗弃、拒绝赡养案件和涉及老年人的离婚案件,强化全程调解机制,耐心细致地对老年人的子女进行法律疏导教育,促使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是以案释法,加强法制宣传。对赡养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公开审理,巡回审判,就地办案,以案释法,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弘扬尊老、爱老、敬老的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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