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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法院学习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则

发布时间:2013-01-25 14:48:01



    24日下午,鹤岗市向阳区法院就案件自查质量评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如何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进行了学习讨论。会上,民二庭庭长李方明向干警们传达学习了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发布的《全省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则(试行)》,并结合前期案件自查评估报告中发现的在制作裁判文书上存在的实际问题,着重就如何规范地制作裁判文书、如何更好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进行辅导学习。全体干警尤其是工作在一线的办案法官进行了广泛认真深入地讨论交流。

    通过学习,大家普遍认识到规范裁判文书制作的重要性,对照裁判文书制作规则的规定,及时发现各自在审判工作中制作裁判文书上存在的错误并加以改正,明确了今后需要努力的方向,力求精益求精,制作出一份让群众满意,经得住时间推敲和考验的裁判文书。“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裁判文书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办案法官防微杜渐提高意识,还要加强司法实务学习,增强引用和解释法条的能力,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制作出更加规范、标准、优秀的法律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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