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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次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走进法院

发布时间:2019-02-28 14:26:59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2019年2月25日上午,向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市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首起“套路贷”案件。向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金国作为审判长,向阳区检察院检察长周立华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群众代表200余人受邀走进鹤岗中院科技法庭现场观摩了本次庭审。省《新闻夜航》、《法治在线》、市《鹤岗新闻联播》、《鹤岗日报》等多家媒体同时进行宣传报道。

    庭审中,审判长以娴熟的庭审技巧掌控整个庭审节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程序层次分明,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近4个小时。所有被告人认罪认罚、追缴全部赃款返还被害人也是本案的一大亮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的被告人可以从宽处罚。

    “以前真看过这种张贴的小广告,但是对于套路贷是咋回事真不清楚,”一名市人大代表感慨地说,“通过今天的庭审观摩,我知道这类犯罪的表现形式和危害,这样的开放日活动开展的很有意义!”

    “10个被告人、40起案件真没想到仅仅就用了4个小时”一位检察官认真地说到,“审判长以娴熟的庭审技巧掌控整个庭审节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我们回去以后,要组织来旁听的检察官围绕本次庭审进行业务研讨,提升业务能力。”

    “我参与了这起案件的侦查工作,被害人涉及三个省市”一名公安局的干警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这起案件能给更多的人带来警示和启示。”

    自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向阳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与纪检、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系,对案情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审理中遇到重点难点问题,提前作好分析研判,严格执行案件呈报制度,及时向区委政法委报告;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两微一网、LED大屏幕、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及时发布扫黑除恶工作动态,提高扫黑除恶的威慑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势,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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