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人员都在井然有序的工作中,这时进来一位当事人来咨询人身损害赔偿一事。经过立案人员与其详细沟通后了解到,此人叫马景涛,其母亲叫王金花,今年69岁,因被保姆用热宝烫伤,想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本人患有脑梗疾病,行动不便,委托其子到法院咨询相关事宜。但在进一步交谈中立案人员不能确定其母亲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及心情,我院干警决定立即与马景涛驱车到达其母亲家。到达王金花家后,通过交流、核实,其能够清楚明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同时表示因身体原因委托其子代为诉讼。随即,立案庭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并当场立案。
立案结束后,马景涛说:“老百姓打官司真的不用求人”,王金花老人也为向阳法院的干警竖起了大拇指表示感谢。
冰冷的雪依然在下,可当事人的心却早已温暖如春。
我们郑重承诺“让老百姓在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打官司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