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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题普法之十八: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6-03 10:55:50


    一、黑恶犯罪案件中的寻衅滋事如何界定“多次”?

    二年内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次以上。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什么?

    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表扬等,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哪几个小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设综合协调、案件线索、督导联络、宣传报道四个小组。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是什么?

    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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