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李方明同志为省法院“办案标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20 09:02:40
根据《全省法院2019年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法官主要工作情况排名》,我院副院长李方明同志符合省级“办案标兵”授予条件,现将公示如下。
凡对公示人选持有异议者,请在5日内(2019年12月26日17时前),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468-3217016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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