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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3-03-09 10:15:17


    根据最高院规定,向阳区法院严格依照选任程序选任人民陪审员11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5名。从总体上来看,人民陪审员兼顾了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专业的各类人员,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涉及面广。既有来自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也有来自妇联组织、新闻机构的,还有来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单位的。

    二是专业较宽。既有学法律专业的,也有学经济、会计专业的,还有学中文、信息工程等专业的。

    三是素质较高。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100%,其中本科学历有7名,占63.63%,而且大部分同志具有一定的人生阅历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公布以来,院党组十分重视,把贯彻《决定》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大事来抓,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有关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实施方案》;根据选任工作的要求,及时向区人大和司法行政部门汇报选任工作,力争他们对选任工作支持;在此基础上,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中院的统一部署,精心安排,抓好落实,并依据中院《实施方案》中的基本原则、选任的条件及确定名额、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考核审查、上报审核、提请任命等六个步骤组织实施,由于院党高度重视,区人大积极支持,严格选任的各项程序,确保了人民陪审员的质量。经过岗前理论培训,人民陪审员都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抽出宝贵的时间,参加案件审理,他们认真践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加强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服务大局,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联系群众和普法宣传等方面,发挥了参审优势,2012年11名陪审员采取全员轮流方式 ,共参与民事案件案1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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