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婚后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妻子杨某与其分居两年后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婚后二人共同的收入10万元,李某称,积蓄被其赌博时输光,现已无共同财产分割。
法院审理认为,“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应理解为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本案中,丈夫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赌博,属于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且赌博是违法行为,因此,该行为应认定无效,视为其仍占有该10万元财产,故在离婚时输掉的赌资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方应返还女方应得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