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法院组织开展“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应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06 16:35:13
为传达贯彻落实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提高审判质效。12月3日下午,向阳区法院组织开展“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应用培训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审辅人员参加会议。

审判委会员专职委员徐策传达了省高院转发最高法《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四类案件”范围的界定和识别标准、适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措施的案件范围、“四类案件”全过程识别机制、分案机制和审判组织及“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形式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并通过具体案件在“四类案件”监管平台中操作演示,按照自动标记、手动标记、查询、办理、反馈、提级等监管流程及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解决了干警在监管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难题和疑惑。我院干警学习氛围浓厚,培训成果显著。

党组书记、代院长杨巍强调,一是要筑牢思想根基,充分认识到学习落实好“四类案件”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学习,做到相关指导意见及文件精神学习到位、领会到位和落实到位。三是要全面落实好“四类案件”监管工作,院庭长要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亲自抓、亲自管”,准确把握“四类案件”范围和监管职责,确保“四类案件”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加强“四类案件”的分析研判,将“四类案件”监管工作全程留痕。

下一步,向阳区法院将不断改进措施,继续强化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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