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三项措施加强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04 13:49:42


    年初以来,鹤岗市向阳区法院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从资金、设施、人员配备等方面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努力开创宣传工作新局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长孙树华亲自主抓宣传工作,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舆论引导工作制度、设定了新闻发言人、网络阅评员、新闻联络人和专职信息员,在每个部门选定一名写作能力较强的干警任兼职信息员,由政治处负责全院宣传调研工作及法院网站维护工作。各部门上交的法宣稿件需以投稿单的形式依次由庭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批后交到政治处。以部门为单位举办宣传活动时,需经主管院长同意后告知政治处,由政治处负责联系媒体,办公室负责场地及硬件设施的组织协调活动。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经院党组讨论决定设立了专项的宣传资金,定向用在更新设备、开展活动和培训学习等方面。年初时购买了五本宣传调研及文书写作方面的书籍,利用信息员培训时间进行学习。五月份将2009年时购置的家用卡片相机更新为数码单镜头反光相机。为信息员调换了设备性能较高的电脑,用于及时快速更新鹤岗市向阳区法院网站和本院政务网站的内容。

    三、拓宽媒体沟通渠道。今年年初在《鹤岗日报》开辟了司法宣传专栏,集中对本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与鹤岗电视台《鹤岗法苑》栏目积极沟通,争取每季度播发一期专题。经与市中院政治部信息员沟通后,每周至少向中院报送一篇宣传稿件,并由中院向光明网、中国法院网等国家级网站推荐。本院还积极地往《黑龙江法制报》、《东北网》等省级媒体的电子信箱传稿,争取更多的在省、国家级媒体宣传法院的审判、执行、队伍等方面的工作,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今年三月份还邀请鹤岗日报社、鹤岗电视台的记者到院内对信息员进行培训,增强信息员的宣传写作能力。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