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为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规范司法行为,营造良好司法生态,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对干警提出“十个不”倡议:
一、不因他人干预过问而违法办案;
二、不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三、不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
四、不违规批转或转递涉案材料;
五、不违规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
六、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
八、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或者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
十、不在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活动中徇私舞弊,以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9日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发送邮件、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68-3217016
举报电子邮箱:hgsxyqrmfy@163.com
投递材料信箱: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智能流转云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