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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 发出“十个不”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04-29 12:04:20


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为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规范司法行为,营造良好司法生态,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对干警提出“十个不”倡议:

一、不因他人干预过问而违法办案;

二、不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请托说情、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三、不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

四、不违规批转或转递涉案材料;

五、不违规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

六、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

八、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或者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

十、不在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司法活动中徇私舞弊,以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9日


举报人可以通过来电、发送邮件、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468-3217016

举报电子邮箱:hgsxyqrmfy@163.com

投递材料信箱: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智能流转云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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