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能力作风建设年|什么是转继承

发布时间:2022-05-27 18:15:48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两人都死亡, 被继承人子女的子女可以取得遗产。 那么涉及法定继承、转继承这两个法律关系, 继承案件应如何处理呢? 

【基本案情】 被继承人赵某与高某系夫妻。两人婚后生育2名子女,分别为赵甲与赵乙,赵某于1999年死亡,赵某的父母均先于赵某死亡。赵甲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1名子女李甲,赵甲于2021年死亡,后赵乙以高某、李某、李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赵某遗有的房产。庭审中三被告均同意遗产由赵乙继承。 

【裁判要旨】 被继承人赵某生前未立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其名下财产,作为遗产由配偶高某及子女赵甲、赵乙继承。因赵甲在继承开始后死亡,且生前并未放弃继承,故赵甲所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赵甲的继承人李某、李甲、高某继承。本案中,李某、李甲、高某均同意应有赵甲继承的遗产份额由赵乙继承。高某亦同意将应由其法定继承的被继承人赵某的遗产份额由赵乙继承的。故赵乙继承赵某遗有的房产。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