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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漏水 楼下被淹 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7-16 16:22:17


近年来,因楼上漏水引起的纠纷频繁发生,遇到此类情况,业主到底该如何科学维权,损失应如何计算,今天的案例中我们来找答案。

 

简要案情

王某和赵某是楼上楼下的邻居,王某家住三楼,赵某家住四楼。2012年王某家中进行了婚房装修,2014年发现卫生间棚顶漏水,王某与赵某协商,赵某称家中无人居住,对漏水的事情不予理睬。2016年9月,王某又发现其家中卧室发生漏水,到赵某家中一看,原来是因赵某家中暖气跑水造成的。2022年1月,王某家中客厅、厨房等处又发生不同程度的漏水,原因是赵某家中水管破裂导致的。王某家中被水浸泡后,多次与赵某协商处理,双方均未达成协议,于是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各项损失48000元。

 

法院审判

本案庭审中,王某称前两次漏水后,赵某仅维修了其自家漏水的地方,对王某家中被水浸泡的棚顶、墙面等均没有进行维修,王某自行维修、粉刷了房屋的棚顶、墙体。2022年年初,赵某家中再次发生漏水,不仅造成王某家中墙体的损坏,还造成了其他物品的损失,赵某同意为王某维修墙体受损的地方,但不同意赔偿其他损失,因此双方产生纠纷。庭审时,王某主张各项装修损失、粉刷墙体、衣物损失、搬家费、误工费等48000元。赵某对王某的主张不予认可,并否认前两次漏水的事实,仅同意赔偿王某2000元。为了维护邻里和睦,节约诉讼成本,法官当庭向双方释法明理,对于王某家中已经遭受的财产损失,赵某最终愿意赔偿王某9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至此双方的纠纷得以化解。

 

法官说法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居住在楼上楼下的邻居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如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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