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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封来自当事人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22-07-27 14:33:08


为贯彻为群众办实事,我院给行动不便、本人到法院办理事宜困难一事,展开了相关行动。

今年三月,当事人韩淑玉到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办理继承房产、公积金的相关事宜。考虑到韩淑玉本人身体状态不好,行动不便,又因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法委托律师代理等情况,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便带着相关材料来到韩淑玉的家中,指导韩淑玉办理开庭、 申请执行等相关事宜。

当事人韩淑玉在工作人员指导办理事宜过程中,表示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的理解,能在家里就把立案、开庭、申请执行这么多事情办好,是她完全想不到的,这让她心怀感激,并多次表示感谢。该案执行完毕后,更是亲笔书写一封感谢信交予工作人员。

 付诸行动之后收到真诚的感谢,能被当事人认可的心情是无比激动和愉快的,今后立案庭会继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加强宣传引导,关爱年迈老,司法为民、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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