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消费措施旨在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高消费和有关消费行为,避免恶意逃债、躲避执行的行为,以此形成震慑力量,督促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主动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自今年1月以来,近半年的时间,鹤岗市向阳法院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向51名符合限制高消费条件的被执行人送达了限制消费令。但其中一些人员在接到限制消费令后,不以为然,仍然通过利用黄牛帮忙买机票、高铁车票,借用他人微信或银行卡支付大额支出躲避执行查控措施。向阳法院为此开展了打击违反限制高消费的专项行动,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调查、进入被执行人所在地社区摸排走访、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等多种途径,来锁定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违反限高的行为,迅速出击,依据法律规定予以惩戒。先后对13名被执行人采取预拘留或拘留措施。多数被执行人在受到惩戒后,均表示懊悔,并能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向阳法院告诫“被限高人员”:“限制消费令”不是一纸空文,任何企图规避限高令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各位被执行人切勿自作聪明、以身试法,应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