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执行部门财产查控、处置质效,依法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设立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负责登记受理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提供的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或案外人可通过现场提交书面材料、电话、邮寄等方式向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提交财产线索,财产线索将及时移交承办法官核查处理。
现场接待: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接转中心(地址:鹤岗市向阳区尚志路1号)
专线电话:0468-3217048;
接听时间:工作日8点30分-11点30分;13点30分-17点00分
材料邮寄: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收,邮编:154100
财产线索应明确财产所有权人、财产类型、财产具体位置等详细信息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
不动产应明确所有权人、坐落位置、不动产权证号(预售房屋提供预售合同编号)、登记机关以及财产所有权人与被执行人的关系等;
车辆应明确所有权人、车牌号码、车辆型号以及下落;
银行存款应明确对应户名、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其他类型的财产线索应尽可能明确具体,以便法官及时核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