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来到向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观看法官时呈吉审理、调解案件。
上午,不到8点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及时法官都来到法院。这次的案件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被告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支付答应给原告的财产,原告告到法院,要求被告支付。5日是第一次开庭,在开庭前,时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二十多分钟的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9点钟,开始开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案件审理过程,时法官对双方又进行了调解,但双方还是没有达成协议。这时已经到了中午时间,时法官说这个案件还要进行下次开庭或者调解后再做决定。
经过一段时间的午休,下午1点半,时法官对另一起案件进行了第三次开庭。这是一起高中生在课间休息时,两名男同学因为打篮球导致一方腿部受伤致残的案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各种费用10万元左右,而被告不同意赔偿,双方莫衷一是,时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原告同意调解,但因被告不同意赔偿,调解没有达成。经过开庭、调解,时法官说,这个案件只能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开庭结束后,记者和时法官聊了一会儿,他说就要到年底了,手里的案件基本都比较难调解,但不难审理。这段时间总有庭,每天都要说很多话。为了使案件能使双方都做到“胜败皆服”,时法官说,当事人对法官的要求就很高,最基本的就是业务能力一定要强,且要有一颗公平、公正的心。有些他审理过的案件当事人,尽管他判对方输了,但当事人事后有法律问题反倒来咨询他,当事人对他的业务能力非常认可。
记者离开时,还有10分钟是晚上5点,记者问时法官不下班吗?他说还要看看卷宗,和同事研究一下案件。他说,他很少能正点下班,已经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