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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区法院坚持“四原则” 诉前调解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11-12 14:46:14


    为深化“五全调解”工作,向阳区法院坚持“四原则”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有效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化解了社会矛盾,成效显著。2013年前三个季度,在已审结的332件民事案件中,诉前调解的214件,所占比率达64.45%。

    一是坚持便民原则。在立案庭开辟“绿色通道”,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性不大的一审民事案件,由导诉员在争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引导启动诉前调解程序。

    二是坚持公开原则。主动宣传诉前调解的优势和特点,跟据案件类型、特点,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三是坚持高效原则。实行诉调对接,骋请退休的资深法官做诉前调解工作,一但调解破裂,及时审查,符合法院立案条件的,马上立案。

    四是坚持优质原则。合理维护当事人的诉求,不仅在数量上注重调解率,更在质量上注重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率,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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