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案由或诉求可能并非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矛盾的直接体现,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可能借助于某一案件直接体现出来。有时候老百姓打官司因为其非专业诉讼人士,其诉讼请求有时候与其原本的诉求却大相径庭。因此这要求我们法官在办案的过程中,既不能机械执法,要辩证地适用法律,做好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勤于下堂办案,更容易透过案件的现象看到本质,有利于提高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吴老太将其老伴赵大爷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赵大爷将房屋转让给三儿子的行为无效。2008年12月份赵大爷将名下的平房过户到三儿子的名下,该户平房系吴老太与赵大爷的共同财产,在过户时只有赵大爷一个人的签字。如果仅从法律上来看,不动产的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转让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法院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判决房屋转让行为无效,本案也将尘埃落定。但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察觉到吴老太与赵大爷现在仍生活在一起,两人却打起了官司,这个案件的背后只定有一个现在仍不为人知的故事。结合庭审,从庭审的笔录中发现了一些赡养方面的牢骚和报怨。后合议庭组成人员当机立
断决定亲自去原、被告住的平房了解一下相关情况。通过走访邻居及与两老人全面交谈,了解到两位老人均八十多岁,对房屋的所有权归谁并不十分重视,其担心的却是他们的平房拆迁后住哪,及今后的养老问题。两位老人有四个子女,其顾虑是,房子给了三儿子,其他子女是否能赡养自己,如果仅靠三儿子来赡养二老三儿子能否吃的消,如果真有一天,三儿子不管老人了,其他子女还能管不。了解到老人的这一顾虑后,办案人多次到老人的子女家做工作,通过多次与二位老人及老人的女儿、儿子进一步的沟通,老人的子女意识到,不管能否得到房屋自己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最后,三儿子同意将房屋归还给父亲,四子女均赡养父母。
“马锡五式”的办案方式,虽然发生于解放前,但其下基层调查的办案理念,值得我们很多年轻法官的学习。法官下基层办案,当事人更多地会认为是法官对当事人案件的重视,当事人的心理可能会更平衡,案件可能更容易调解。如果该案件法官在不下基层调查的情况下,依法下判,案件本身可能解决了,当事人也可能不上诉,但当事人之间的真正矛盾却仍然存在。
二、要依法办案,宽严相济,便民、服务于民。
在处理一起原办案人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的4.7万元,当事人高兴地拿走取款支票后,没多长时
间就愁眉不展地从农行回来,说银行取不出来钱。因庭审中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与其真实的身份证信息和户口不相符,法院出具的支票与当事人手中的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了为解决当事人的问题,经与黑龙江省农垦系统公安局、本地公安局、当事人的工作单位取得联系,又调取驾驶证档案信息、退休证、医保证、结婚证、原一代身份证等信息及对当事人的询问,结合当事人的户口原件,最终确认为当事人在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系伪造的。在调查中也发现当事人的生活较差,在未退休前依靠低保生存,在交通事故中治病花了不少钱。但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的行为,违法民诉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及当事人的认错态度,办案人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没有适用罚款的方式,而是在教育当事人之后,责令当事人具结悔过。
三、要法理结合,认真贯彻司法精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七起血案中,一出租车驾驶员李某乘载一乘客,被一大货车撞报废,在此次事故中驾驶员和乘客均受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醉驾大货车驾驶员负事故全部责任。本案的肇事者大货车驾驶员触犯刑法被判刑,出租车的乘客基于某种原因的考虑以运输合同为案由将出租车驾驶员告上法庭,因合同关系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原则,判决出租车驾驶员赔偿乘客12万多元。李某在此次事
故中也是受害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其车辆报废,身体五处伤残,各项损失累计35万元左右。李某家庭条件一般,自己的损失加上赔偿乘客的损失共计47万元,车辆报废后人残车毁无经济收入。在醉驾不赔还未完全被司法实践接受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在民生通知的相关文件中得到即将打破这一局面的情况下,率先和其他同事将醉驾不赔的局面打破,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因涉及刑事案件及多起民事案件,本案的交强险仅有一份,经调取这七起民事案件和一起刑事案件的卷宗后,计算出应赔偿李某的赔偿数额。最终李某的损失在第三者交强险的限额内获得了最大限额的赔偿。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能自己办理的复印和调取案件材料相关材料,均由办案人自己办理。有些办案人有时不解的问法官,这些杂事不能让别人办吗?法官笑了笑,没有作答。因为审理案件的各项工作对审判或多或少都有影响,只有在各个环节认真把关,才能办好案件,这也是为当事人负责。
只有更好地调查清案件的事实,法官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真正拨开当事人心中的乌云,还其一片睛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