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从字面上理解是指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强制将被押解人员从一地押送到另一地的行为。在这里“具有特定身份”是指人民警察、军人、武装警察等具有特殊身份人员,被押解人一般为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俘虏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从这一概念引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押解是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审判活动中,依法将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及其它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押至法庭或羁押场所,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它包含着以下的含义:执行押解任务的人员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它区别于其它部门和人员的押解,押解的对象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或被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如被拘传、拘留的当事人)、押解的目的是保障审判工作的需要,是审判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同时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押解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押解工作不以被押解人和其它任何单位、个人意志为转移,被押解人必须毫无条件服从司法警察的指令。
司法警察执行押解任务前应有院长签发的调警令方可实施,由于执行押解任务具有合法性、时效性、危险性、强制性等特点,因此,执行押解任务必须有规范的法律文书和院长的授权,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调用司法警察执行押解任务,在这个问题上无特殊性可言,必须严格遵守。司法警察接受押解任务后应作好如下的准备工作:一是必须持有效凭证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证件,如介绍信、工作证、警官证,以保证押解人员身份的合法性,并能通过羁押场所工作人员的检查。二是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充分显示人民警察的威严和押解工作的严肃性。三是根据押解任务的性质、特点,依照《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要求配备警械和武器,以保证押解工作的安全。
人民法院的押解工作应当由司法警察部门组织实施,押解开始前,司法警察部门要做好如下的准备工作:一是审查有关手续是否完备,包括调警令、提押票、拘留决定书、拘传票等法律文书,要绝对保证押解工作的合法性。二是根据押解任务的性质、押解的方式、被押解人的数量,合理地安排警力,一般一名被押解人应当由两名司法警察押解,对重大案件的被押解人,由三名以上司法警察押解,被押解人为女性的,应尽量安排女性司法警察押解。三是根据案件性质确定警械、武器的配置,一般情况下押解被告人、被拘留人时应配备手铐、警棍及武器,死刑执行押解时应配备警绳、武器,拘传当事人时可以配备手铐。四是明确职责,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及协作计划,每次押解都要指定押解负责人,负责押解过程中的指挥。五是对启用的囚车、警械、武器等警用设备作认真的检查、保证性能可靠、使用正常、确保安全。六是根据案情、押解人数、押解方式等情况,制定出周密细致的押解方案。押解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任务性质、时间、地点。2、押解指挥员、押解人员及分工。3、押解方式、押解路线。4、警械、武器配备情况。5、紧急情况的处置措施。6、要求。履定的方案,应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并告知到每位参加押解的司法警察。
押解的组织实施是整个押解工作的关键,押解工作开始后,押解负责人要绝对按照方案执行,特殊情况下要更改和完善方案的,也必须得到法警队领导或院长的批准,押解的组织实施分为提解、押送和还押三个阶段,提解分为羁押所提解和直接提解,所谓直接提解,是指对人民法院决定拘留、拘传的人的提解,对羁押场所的提解,应当严格遵守羁押场所的有关规章制度,主动出示证件和提解手续,了解被羁押人员的有关情况,被羁押人提出后,要逐个核对姓名、年龄、案由等身份要件,防止错提和漏提,并对被押解人进行必要的人身检查,除准备交给法庭的文字材料和必要的生活用品外,其余的一概不能随身携带,危险物品要坚决收缴,检查结束后应按规定对被押解人使用戒具后方能出所。对于直接押解的,重点是核对被提解人的身份,绝对不能发生错押的现象发生。
押送根据各种押解情况的不同分为徒步押送、警车押送、乘客车、火车、飞机等民用运输工具押送,在现有情况下,警车押送是司法警察执行押解任务最常用的方法,徒步押送应严格限制在路程较短、被押解人罪刑较轻,车辆无法通行,不具备警车押送的情况下使用,并要适当增加警力。乘民用交通运输工具押解是在路程较远,不便使用警车押送的情况下采取的押解方式,此种押解方式只是警车押解的一种补充方式,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在押解前,应了解有关车(船)的特点、运行时间、停靠点及乘坐的有关规定,与车(船)上的安保人员、公安执勤人员主动取得联系,以取得对押解工作的支持和协助,以确保押解工作和车(船)的安全。
警车押送,是目前司法警察在执行押解任务中适用最广、采用最多、安全系数最大的一种押解方式。在押解前,要全面检查警车的安全性、可靠性、警车驾驶员要熟悉行驶路程、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的要求,两辆以上警车押解时,应配备指挥车,必要时还需要配备备用警车,行驶途中应按规定的速度行驶,除特殊情况外,不能随意停靠。押解指挥员应随时与各押解车及法警队领导或院长取得联系,以便及时掌握和处置各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