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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4-05-21 09:29:44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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