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呈吉,男,37岁,汉族,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9月至2009年6月,专职从事律师工作。2009年7月,被录用为公务员(审判人员),现任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11年1月,被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他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公正执法,刚直不阿,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和好评。今年,他承办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这是一起发回重审案件,历经两级法院三次审理,审理时间已逾三年,原告在本次审理案件移送审判庭之前即已进京上访,案情比较复杂。从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出发,他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合理划分双方责任,精确计算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释法解疑,终于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为这起老大难案件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今年,他承办案件47件,审结47件,结案率100%,件件合格,件件过硬,无发改、超审限、当事人上访案件,结案数全院排序第一,调解数全院排序第二,院内测评满意率100%。同时,他在省、市政法报刊发表法律实务、宣传文章多篇,司法建议书被向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