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于2015年3月19日-3月20日由审管办牵头,院长李金国亲自挂帅,审委会成员及部分业务骨干组成评查小组,对全院各业务庭室2014年以来已执结的691件案件卷宗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对卷宗中的内容不完整、法律文书瑕疵、装订不规范、排序错误等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力求做到卷宗目录清楚,材料齐全,编号规范,装订整齐。
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此次检查采取集中评查方式,检查工作严格按照一案一表,要求评查小组对每一本卷宗的评查均留有记录,记录使用院里统一拟制的《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表上明确了案号、承办人、案由、结案方式、存在问题等必填项目,有问题的列明问题,没有问题的也需标明无问题字样,并由评查人签字。
此次检查中存在卷宗共性问题包括,内容不完整、装订不规范、排序错误等,都已退回各部门要求重新改正,检查无误后再存入档案室。
通过对卷宗质量的监督检查,能够发现案件实体、程序及卷宗规范形式等方面的细微问题,发现问题并且及时解决问题,以此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提升法律文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