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切实体现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为地方经济发展解决实际问题。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采取了“公、释、快、巧”四字调解法,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案件调解成功。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强化调解疏导工作,增强干警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在执行工作中群策群力想办法,院党组与干警共同研究疑难案件的处理方案,多途径沟通、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