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司法公开 -> 开庭排期

本院定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在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史俭波诉被告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6-02-29 16:15:10


  本院定于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在审判庭开庭审理原告史俭波诉被告鹤岗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