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把安全工作始终放在首位,有力地保障了该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院的法警工作大多是“急、难、险、重”的任务,特别是日常刑事开庭活动中的提押人犯、值庭工作更是责任重大,为此,该院制订了《值庭、押解、看管、安检规则》,用制度管事管人。每次接到刑事审判开庭提票,该院法警队主动与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性质、被告人主观恶性及认罪态度等,主动与看守所联系了解被告人在监所的监管表现、身体状况,有无传染性疾病等,以便采取相应措施;每次提押人犯时,都对人犯的身体进行安检,检查手铐是否铐牢。遇特大团伙或涉黑团伙犯罪案件,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及时抽派警力,确保提押和值庭活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