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新闻媒体的头版头条铺天盖地地充斥着这样一条新闻,“某著名歌唱家之子涉嫌轮奸案被刑拘” 随着事件逐步被警方证实、还原,这起案件也迅速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失足少年的的父亲被气得进了医院,其母亲受访时数度哽咽,表示儿子的行为按照法律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又希望儿子能得到大众的宽容:“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将来他的人生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然而法律是理性的、客观的,是公正公开的,宽容不等于纵容,更不是包庇和枉法。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能再去纵容违法犯罪。小节不惩,大节难容。我们应该宽容的是,必须依法来宽容,有法定的“悔改”情节,有“法定”的立功表现,而不是关系、权力与人情的结果,这样的宽容应该是一种公正的法律评判。
“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们的父母辛苦了一辈子,终于成功了,却不想孩子去吃这样的苦,最终让自己的成功毁于一旦,这就是我们的教育,这就是我们的眼光。纵然你当了大官、发了大财、出了大名,可一旦养出了一个恶少,一世成功皆毁,一世遗憾皆存。然而少年的行为更多地是个人行为,以个人行为评判家长及家庭教育成败也有失公允,毕竟任何一个人的成长都与家庭、学校、社会等环境息息相关,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造成类似的悲剧。因此,该反思的绝不仅仅是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究竟该教给孩子什么,该如何培养一名合格的公民,这些都需要引起反思。
第一、家庭教育的缺失。“养不教,父之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成长的摇篮,而父母则是孩子的第一启蒙教师。“首孝悌,次谨信”。就是说做人首先要心中有爱,要孝敬父母,做人要讲诚信。一个人的言行如果连对他有养育之恩的父母都不能尊敬的话,那么他就丧失了做人的根本,对老师、长辈、对领导、对同事、对兄长、对朋友就更谈不上发自内心的尊重,他所做的事情也就很难得到认同。
第二、学校制度的僵化。“教不严,师之惰”。由于现行的教育制度存在缺陷,在单纯的应试教育体制下,重智育轻德育。现今学校德育的低效性严重阻碍着德育目标的实现和各种德育措施的落实,而且动摇了德育为首的观念,导致某些未成年人道德观念淡漠,道德水准下降,甚至滑入犯罪的泥潭。
第三、社会环境的影响。“昔孟母,择邻处”。 社会能为未成年人提供什么样的成长环境和条件至关重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环境如何帮助未成年人分辨是是非非更为重要,
这就需要电视和网络媒体传播等新闻媒介的健康引导。
社会上许有更多的浮躁与冲动,也许是不理性的,也许是狂热的,但真正需要反思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公平正义要靠什么?这也许只是一个个案,不应该承受这个社会应该的批判。然而,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现实,在今天的中国,权力、金钱、名人,其能量实在太大了,它们可以改变真相,它们可以扭曲法律,它们甚至可以毁掉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一个阶层的梦想与生命。作为社会大众而言,我们可以做到的,也应该做到的就是不要用仇官、仇富的心态去看待一个案件、一个人,少一些幸灾乐祸,而要多一些责任意识,真正从监督者的眼光、从法律的精神,去审视这个案件有没有可能存在枉法的地方,有没有可能侵害司法的公正与公平,特别要防止权力、金钱干预司法的现象。我们要走的路,必须是一条真正的法治的路,可是当法治还没有真正健全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许没有太多的路径去选择,有的时候可能就是排山倒海。
未成年人犯罪,已是一个值得全社会深思的问题,人的一生就像一颗大树,只有根扎得牢,树才会长得枝繁叶茂。对未成年成长至关重要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缺一不可。未成年人就像大树上的一片叶,叶长得好,这棵树才能壮大;这个叶凋落了,对于整棵树的生存就是一分伤害。 少年盛则国盛,少年强则国强。谁该反思未成年人走上歧途?谁该承担这样的社会责任?谁该牵着未成年人走向正道?毋庸置疑,当今有些国人丢掉了民族教育五千年传家宝,忘掉了自己的老祖宗家训,盲目追随西方教育理念。而一个没有脊梁的人,正像一棵没有根的树,怎么能长成参天大树?对孩子们来说,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就是园丁,而社会教育就是成长需要的土壤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像呵护小树一样,要有辛勤的园丁和肥沃土壤,家庭、学校、社会合力守护着,帮助未成年人茁壮成长。